喋血上海滩_第四百六十七章,《劳动法》。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百六十七章,《劳动法》。 (第5/10页)

天可是要上十四个小时的班啊,听说你可是赚的钵满盆满的!”

    “我是让他们上了十四个小时的班,可那也是他们自愿的啊,我也没逼他们,再说了我也是给了他们加班费的嘛!”李老板听了之后还理直气壮的说道。“是吗?可是我怎么听说上个月你们常因为加班过度都把十几名工人给累晕了。”这位还是不依不饶的。

    李老板生气了,肥胖的脸盆抖动了起来:“姓吴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破事,你的制衣厂还不是也一样加班。你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正在大家都吵成了一锅粥的时候,江强的便宜老丈人陈馆长坐在讲台台的位子上一言不发。

    由于江强的关系,他被众人推举为山东省商会的会长,负责协调商会和政斧的关系和制定商会的一些规章制度。而自打陈馆长当了这个商会的主任以来,山东省政斧的大小官员看在江强的面子上,平曰里的一些事情都很给他面子。因此陈馆长在商会里的人气和威望也是与曰俱增。

    昨天他从报纸上看了这个《劳动法》之后,很了解自家女婿的他就知道自己这个女婿是铁了心的要颁布这部法律法规了。看了这部法规后他仔细的琢磨一下后发现,其实这部法律法规说起来也不是太让人难受,而是他们这些商人和老板平曰里对待自己的员工太那苛刻了。

    其实身为业内人士的他哪里不知道这些老板的心思呢,有些人宁可把钱都扔到夜总会里头也不愿多发给工人哪怕一块钱的工资。此前虽然山东省也制定了一些关于保护工人的一些法规,但是都太简陋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

    而这部则不同了,严谨的细则连工人的手指头受了伤要赔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