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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4/4页)
那家的养子,也是那个人的保镖。 西蒙斯的母亲发现有了小Sam后,就跟西蒙斯的父亲私奔到南方,在美丽的德州平原上,一个乡下的牧师给他们结了婚。 他们只需要沿着公路,穿过德州美丽的大平原,就能到墨西哥,那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然而,事实是,他们还不需要走到那一步就逃过了追杀。他们来到达拉斯,生下了小Sam,那时,正是路易斯在达拉斯的黄金时代,是六十年代上半期的事了。 西蒙斯的父亲后来也死在了枪林弹雨的帮派之争里,西蒙斯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把一个不大的帮派,几年之间,做到跟路易斯、希金斯几个人平起平坐,成为达拉斯和德州北部地区的四大帮派之一。 但是一夜之间,他父亲亲手创下的帮派毁于一旦。 他自己也只能投奔佛罗里达的姑妈家,以一个外姓人身份寄人篱下。又过了快十年,他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并且远强于当年他在达拉斯。 知道那男孩子心里没有自己之后,很久,他还是把那孩子放在身边,就是不愿接受这一点。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他认输,承认是他自己错,是他太天真,那双清澈的眼睛,终究只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冷静又无情。 他跟那个叫Kenny的男孩早就认识,他把那个男孩再度带回家里时,跟Jimmy还没有分手,但是已经对Jimmy充满失望。 他知道那个正在读书的男孩伶牙俐齿,Jimmy说不过他,但是却想不到Jimmy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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