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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4/4页)
自己了。 只有看见无名,他才能想起马场,想起故里,想起那场大火。 即使记忆是血淋淋地,即使无名是心不在焉地,也想要抓紧。 证明自己曾经有过家。有人情味,有心有rou,并非天生就是杀人为业的死劫。 然而,无名要离他而去了,不是把他留在机关陷阱里,而是天人五衰,生死诀别。 还要瞒着他,戏弄他,不告诉他为哪般。 …… 庄少功坐在厢房内,灯下铺展笺纸,悬腕悬肘,斟酌着字句。 自打送走那锦衣公子后,他便念叨着锦衣公子所言的“不在乎身外名,且怜惜眼前人”。 只觉锦衣公子言之有理,自家父母通情达理,想必也是能体谅的。 不论无名心意如何,君子坦荡荡,写家书禀明内情,以免误了夜家千金。虽说夜家千金不一定会看中自己,但决意喜欢无名,就要破釜沉舟,也好让无名看出自己的诚心。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想通了这一层,他心平气和,文思泉涌,一手小楷也写得极为工整。 兴许,文章和武功是相通的,情由心生,形随意至。 全神贯注就有一股气势,调动浑身筋rou。 他从未钻研过武功,只是挂念着无名,爱屋及乌,便不知不觉,把十余载练琴棋书画的心得代了进去。 正当此时,院子里传来砰地一声响,毫下一捺划出了红线。 一点败笔,毁了通篇章法。 他审视着这难以补救的败笔,眉头皱起,旋即又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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