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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二章 不敢苟同(一) (第4/4页)
低头思考状,他抬抬眼皮也能从众人脑壳上方偷瞄皇帝脸色。 皇帝明显是不喜刘聚这番话嘛! 郑春秋心中窃喜,昨天他没捞到表态的机会,今天可不能放过:“皇上,臣不敢苟同刘尚书所言! 楚清是曾为朝廷做过贡献,可那也是她身为大宣子民的本分,更遑论她也因此得到朝廷重用; 食君之禄,必当分君之忧,她所做的一切与各位朝臣无有不同; 臣承认,此人的确优秀,可是她对于个人利益过分追求,也让她产生普通人无法企及的狂妄和骄傲,此人在朝堂之上数次撒野就是明证! 朝堂,是议政之处,是庄严、肃穆的地方,岂容一个妇人撒野! 不过,民间有句俗话:各花入各眼,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尽管臣不认同此人人品,却也不认为这种人不会有人欣赏; 既然沃斯蛮子看上她了,且还愿意用玉矿为聘,倒也不失为此人的可用之处; 所以臣认为,物尽其用,区区一个孀寡之人,就能换得两国皆大欢喜,有何不可呢?” 郑春秋不讲“人尽其才”,而说“物尽其用”,摆明不认同楚清是人才的说法,最多算个不起好作用的物件。 并强调楚清两次在朝堂上“撒野”,而根本不提及楚清因何会撒野、朝堂上他们这些人又是如何对楚清撒野的。 这波节奏带的相当好,因为朝臣们全都想起当时的场面了,那真可谓是记忆犹新啊。 尤其对于被楚清回怼、讥讽过的人,此时已经有人头上青筋暴跳,仿佛重临其境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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