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03 (第2/4页)
,应天府上报了有关武举人击杀梅家二爷与小妾的案卷,案件翻转,小妾是个良妾,有聘礼有嫁妆,衙门有登记的那种良妾。 小妾的娘家告状,言称,她们家女儿是被吴家冤枉,梅家二爷勾搭的不是这个小妾,而是她们家爱小姐,小妾是顶岗,而且,打死小妾与梅家二爷的不是武举人,而是吴家的家丁。 应天府查有实据,人证物证俱全,物证就是吴举人女儿的私生子,人证就是这位小姐的丫头与奶娘。 梅家二爷有了亲生骨rou,吴举人的幼女也嫁人了。 从头到尾,只有薛宝琴最冤枉。 薛宝钗给元春写了信,说是这事儿不是薛家查出来,薛潘原本要去吴家防火烧房,在吴家庄待了七日寻找机会,结果发现了这一桩幸密。 吴举人的李代桃僵不仅瞒过了通政司,还瞒过了惠民署女官。 云歌随即上折子请罪,言称自己无能误事,姑父娘娘的信任。 通政司都没有察觉的案件,元春也不会苛责女官。 元春往下看,果然是柳湘莲混迹酒馆茶楼,后来在一家野店听到传闻,说是吴家的女儿曾经道梅家二爷的坟头哭坟。 柳湘莲与薛蟠找到吴家女儿查证属实,薛家把铁证递给小妾的娘家,资助银钱让他们告状。 吴举人背判了斩立决,吴家上下犯了包庇罪,被抄家发配。 吴家的小女人被婆家退还,入了庵堂。 只可惜,吴举人进了判决的当晚吊死在牢房,薛蟠把这应天府的判决书去了梅家族里讨要说法,你们自己的儿子犯桃花,竟然把薛家的女儿逼疯了。 梅家原本对梅学士一家十分同情,薛家讨要说法,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