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_第22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2章 (第2/4页)

苟”这个字有两种写法,一个呈草叶之状,一个则画着一条犬。

    毓华讲解,说如果是前者,可以理解成是草丛之下藏着一人,组词如“苟活”,“苟且偷生”等。

    又说如果画面是羊头或狗头,则说明此人身份低贱,像狗和羊一样,可以任意宰割。

    常欢听了若有所思,忽然开口:“我能带它回家么?”

    毓华一愣,看着常欢:“你说谁?”

    “维维。”

    最初在cao场发现它的时候后腿都流着血,看上去奄奄一息。

    后来每日偷着喂养,把它藏在校园cao场树后,才渐渐捡回一条命。

    如今它好了,怕它四处乱走,一不小心闯了有钱人的家院就会被乱棍打死。

    “能不能让它苟活?”

    常欢说到维维遭际时虽然语气平静,但毓华不觉感慨,这孩子是物伤其类。

    因此思忖片刻,点头允了,但叮嘱她要带它去打针体检,不然不许进院子。

    “姊姊你真好。”常欢看着她,眼神里又透出明亮。

    **************************************************************

    翌日放学后,常欢带着维维,在王司机护送下去一处正规的兽医那里打了针,又彻底清洗干净了,才抱它回来。

    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