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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坐着的瘦弱男孩害怕地拉住坐垫,抬头看他,侧脸精致,眼睛明亮得像琉璃灯。 而他的同伴振臂一呼:“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身后众人大笑着尖叫着,一迭声地高叫应和:“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我爱你!” “我cao.你妈你爱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年意气铺陈了一整座桥,他们迎着风骑得越发快,少几个像顽劣孩童似的双手离把,单薄的校服外套鼓成扬帆,胸口也跟着鼓噪。他们的背脊挺得漂亮干脆,像把弓,引得同走在桥上的年轻人们纷纷投以注目,笑着羡慕,甚至还有人带头鼓掌,跟着喊生日快乐。 少年们像冬风一样凛冽,又柔软得像春,携带着生机来去。 陶宋也瞧着,看他们的尾巴嗖得消失,好似那几声厚重绵长的祝福还在空中存留。 他也有过洒脱恣意的年纪,像那个领头的男孩,在北风呼啸中带着心仪的人穿梭在潮湿嘈杂的街头。 “你当时都怕死了,死活抱着我不肯放。哪有人学骑自行车,光坐在后面看人骑的啊。”他笑盈盈的,不顾他人侧目,牵住了盛赞的手,“不过你也用不着学,我带着你就好了嘛。” 盛赞埋着头,要把攒动的喉头藏好。 桥总有尽头,他们一步步走来,先是上坡,再是平地,接着下坡。小步加速时,担心步伐不一致离散了,没办法,只好牵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说 因为明天是生日,担心来不及码字,干脆今天就先码完放上来啦,可以看二更也可以看明天的嘎嘎。有点爆字数,写得也比较流水(一直都写得很流水),单纯想写一下幻想中的哥哥弟弟过往日常,还有想写的校园梗。就这样,溜咯。 第二十一章 周一早上是盛赞送陶宋去上班的,他自告奋勇,兴致大得不得了。 下车时陶宋急着要走,走出几步又折回来,敲敲车窗让降下,他眯着眼睛装乖:“记得来接我哦。” 碍着在学校附近,身边还有零星几个学生路过,一看是陶宋便嬉笑着回头打招呼,他不好做再亲密一些的动作,见盛赞点头又笑一笑,喜滋滋地跑走了。 盛赞驱车回家,路上差点擦了一辆吉普,不过不是他笨手笨脚,而是对方通着电话,单手把方向盘。 盛赞开车还是陶宋教的,陶宋高中毕业的暑假去学了车,他脑子聪明,学什麽都快,轻轻松松考过证,还有心能教盛赞。 原本盛赞不想学车,一方面是畏难,另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用不着开车,他走哪儿都有人接送,再不济还有两条腿——说白了他就是懒,这份向来有些贬义的形容在他身上就成了略带迷幻色彩的骄矜,总让人想着他本该是坐在豪华轿车里的公子哥,谁都不会在意,也不会计较。 但是陶宋会。 有时盛赞也摸不透陶宋这人到底在想什麽,他可以无条件纵容,也可以严厉得软硬不吃。但也是他管着督着,盛赞磕磕绊绊的,总算学会了开车,偶尔兴致来了还能当一回司机,比方今天送陶宋上班。 演奏会全部结束,盛赞在小高帮助下偷了一天的休息时间,盛母从昨天开始就没有任何消息,盛赞一身轻松回家,突发奇想要打扫屋子。 他有些洁癖——比起陶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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