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第一仙_第七百三十章 处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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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章 处置 (第3/4页)

峰弟子头上,未免有些不公。

    河底潜藏着的河妖,拥有三阶后期的修为境界,便是换做升仙湖弟子入河,也并非绝对能换取更好的结果!

    但,恶果已结,无法倒转时间重新演绎一遍。

    因此。

    倘若他们依规行事,即便死伤依旧这般惨重,也是不可抗之劫,无人犯下过错;

    而青云峰弟子为争夺功劳,便罔顾宗门早早定好的规程……一旦做了,不出事还好,无人深究,出事了便只能算他们倒霉!

    其二。

    推脱罪责,委罪于人,挑起同门恶斗!

    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也未曾第一时间通禀执法修士,仅凭一丝经不起推敲的线索,凭空捏造,诬陷升仙湖弟子暗害同门。

    并以此挑起争端,跟升仙湖弟子大打出手,最终引得峰主级人物起了争端,于宗门内造成恶劣影响。

    基于这两点,执法殿作出了以下惩处。

    褫夺七人青云峰弟子身份,不再享受精英弟子一应福利待遇。

    同时,将这七名聚气境弟子发配至五龙山各处矿脉,充当矿工十年,十年期满后方能回转内门继续修行。

    绝大多数灵石、灵金矿脉,都充斥着浓郁的铁气、金气、瘴气、煞气等浊气;

    聚气境修士为执行任务临时驻留还好,可一旦待上十年八年,修行必然被耽误了,而且还会浊气入体,使得灵力不纯,患上各种疾病,便是在仙界也是如此,没比赤炎域好太多!

    此等惩罚,虽然没有直接要了他们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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