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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八章 朝中暗流 (第3/7页)
反。 现在就是要在已经确认楚王谋反的情况下,找出证据来证明楚王的清白。 这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证明一个人犯罪很简单,查有实据即可。 但是要证明一个人没有犯罪该怎么办呢?! 在无罪推定之中,审判者需要以完整的证据链和严密的逻辑来证明犯罪者的罪行。 但是有罪推定却导致了举证责任倒置,需要嫌疑人自己在证明自己未曾犯罪。 自从杨清源接管大理寺以来,这个大周最高的政法机关便开始普及疑罪从无的审判理念。 包括刑部、都察院在内的一大部分官吏,都接受了杨清源的这一概念。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都是忠直正义之臣,有极高的律法思维了。 而是因为疑罪从无,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 当然对于杨清源来说,能够顺利地推行自己的法律观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疑罪从无固然可能会放纵真凶,但疑罪从有却必定会冤枉无辜。 偶尔放纵一个真凶其实没那么可怕,因为单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破坏力也是有限的。但如果脱离证据原则搞从疑定罪,那么必将冤案遍地、人人自危。 两害相权取其轻,天下无冤远比天下无贼更有价值,更值得追求。 当然在对于案件证据认定的程序上,杨清源也是和刑部、都察院的一众能臣进行了商议,推出了一套符合时代的定罪法则。 不过这一点却不是很被人所看重,被杨清源的军事才能和刑侦才能所掩盖了。 毕竟他自从出翰林院以来,就是以戡平江湖乱象,破获大案要案起家的。 而北境之战和晋阳之战,彻底奠定了杨清源在朝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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