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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 我真没想碰瓷啊  (第2/3页)
赚三百五十万美元。    但也仅仅是三百五十万美元而已。    这笔钱放在半个月之前林灰或许会心动。    但现在么?    350万美元根本不够看。    林灰更新个拓展包分分钟四五倍的赚回来。    而且林灰就算是缺钱。    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至于要靠这种“碰瓷”的方式来换钱。    现在的互联网环境早已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至少表面上是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要还靠“碰瓷”这种方式来谋求财富的话,是很容易遭到反噬的。    总而言之,卖域名是不可能卖的。    而且现在思考卖不卖Z.COM的问题怕是有点早。    虽然亚馬逊中國有购买Z.COM的理由。    也有拿出一千万美元的实力。    但并不能据此判断亚馬逊中國就真的能馬上收购Z.COM。    所谓的亚馬逊准备拿出一千万美元收购Z.COM这条消息传到林灰这里早就不知道是几手消息了。    林灰并不能确定这条消息的准确性。    万一这条消息根本就是捕风捉影呢?    或者说所谓的千万美元收购域名只是一个噱头呢?    那林灰现在思考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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