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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惩治贪官 (第13/13页)
正明那样当污点证人,交代出他的同党,都不会牵连族人。 家族任何一人,举报他贪污枉法,也不会被牵连。 贪官们贪污获得的利益,家族享受时很快乐。 不能只享受,却不付出。 享受贪官带来的好处,必然要跟着贪官一起被惩处。” 苏河就是要贪官陷入囚徒困境。 为了自己的家族,被抓后就要老实交代。 经过这次审判。 为首的人肯定会死硬到底,但大多数从犯,为了自己家族会老实交代。 苏河还吸取这次的教训,加强制度性建设。 不只是受贿的贪官判重罪,行贿的人一样重判。 官员收取别人的贿赂,只要上报。 行贿的钱正常上税之后,就属于官员自己所有。 御史人数太少,发动百姓举报贪官。 都察院成立信访部门,百姓可以亲自去都察院,举报贪官。 除了恶意制造假证据诬告,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大明朝民告官,百姓要先受刑,官员们非常抵制民告官。 苏河知道只有放开民告官,发动利益受损失的百姓,才是遏制贪官最佳的办法。 统领府秘书处,还接受官吏举报同僚。 通过驿站系统,邮寄举报信,举报身边官员贪赃枉法。 一旦查实,举报人会被提拔重用。 《汉中周报》会开辟官场现形记栏目。 派更多的记者,深入调查贪官。 同时接受百姓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派记者暗访。 苏河知道贪官消灭不了,但只要完善制度,抓住一个贪官就重判。 能极大遏制贪官,改变官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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