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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8之IT女王 第506节 (第6/7页)
这个组织从1993年就开始研究wlan,申请的内容与紫金科技十分相似,说是新技术,其实都是几十年前已经有前辈在做的东西。 所以,如果按「先发明制」,好像谁都捞不着便宜。 紫金科技一开始就有严苛的工作登记制度,什么时候做出什么东西来。不仅有工作日报记录,还有视频为证。 澳大利亚人只做了最后的总结报告,中间的过程写了一些。但写得不是那么详细,更没有视频。 因为这些技术在美国已经运用了一段时间,却无人想到申请专利,他们慢悠悠的反复验证之后,才想到要申请。 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中途会突然冒出中国人来劫胡。 最懵逼的还要属ieee,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他们已经搞了很久的802.11工作组,专门研究和定制wlan的标准协议。 在他们的心中,这是很久以前就有的技术,压根就没想到要申请专利。 搞个科研喝着咖啡,忽然,中国人和澳大利亚人一起跑来申请专利了。 以后他们想继续研究这项专利,就得专利权所有人点头才行。 他们希望专利局驳回紫金科技和csiro这两家的专利申请,专利局表示这两家的申请符合流程,合乎法律,唯一的问题只是这两家到底谁能拿到专利权。 国内的同行们也听说了紫金申请专利权的事情,他们的普遍态度是:“真不要脸,又不真是他们公司发明的。” 然后听说安夏放话:“我们申请下来的话,专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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